校内使用统一支付平台的相关单位:
我校自开通统一支付平台后,收费项目的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为进一步加快统一支付平台上收费项目的入账及分配,提高工作效率,我校从2021年4月开始,收费项目将按月进行核算。现将具体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对账时间:每月1至8日。各收费单位到收费科将上月收费金额进行核对确认。
二、入账手续:各收费单位需提供入账说明(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入账项目编号)、收费项目明细表(加盖公章)。
三、开票: 如需开具校内收据,由收款单位负责出具。请收款单位在管理科办理领票手续;如需开具非税票据和增值税税票,请在会计科办理开票业务。
联系电话:收费科88308584。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