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9年奖励绩效工资将于近日发放,现将个人所得税筹划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奖励绩效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乐动平台客服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中乐动平台客服“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
二、经过财务处多次测算,并与院系沟通后,选择较优方案对部分老师的奖励绩效工资进行拆分。拆分后第一次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扣税,第二次并入2020年综合所得予以扣税,两次均在同一天发放。
三、奖励绩效工资拆分后第二次发放金额会影响老师的个人所得税,进而影响2020年的汇算清缴结果,因此,对于拆分后预估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0元的,年终绩效工资将一次性发放,不予拆分。
鉴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对计算方法有较大调整,本次税收筹划我们考虑到大多数教职工的实际情况,不尽之处,敬请谅解。
预祝各位老师春节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财务处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