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的重要指示,推动科技创新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团省委、省青联、省高促会、省青科协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寻找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星”活动,根据团省委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该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活动共设“三秦青年科技创新之星”、“三秦青年科技创业之星”、“三秦青年科技服务之星”和“三秦青年科创先进团队”四个申报类别。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作风、学风正派。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将所从事的工作与陕西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和社会发展事业进行融合,并作出突出贡献。
3.在科学研究、科技管理、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等领域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先进团队成员以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35周岁(1985年9月1日出生)以下青年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
(二)业务条件
1.三秦青年科技创新之星
(1)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或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或管理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三秦青年科技创业之星
(1)所创办的企业经营管理正常,在区域或行业经济实力强,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具有行业带头示范先进作用,且申报个人的股份占比大于40%。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自主创业经验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所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市场发展前景,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3.三秦青年科技服务之星
(1)我校从事科技人才服务和成果转化推广的青年人才。
(2)在科技人才服务模式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作出重要创新性成就和突出贡献,并具有可复制推广的成功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口碑。
(3)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突出人才,有成为该领域管理服务带头人或杰出技术经理人的发展潜力。
4.三秦青年科创先进团队
(1)团队的名称需有正式或公开的认定(形式不限)。
(2)团队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民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承担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培养创新人才、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
(3)在科学研究、工程应用、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并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各院(系)和有关单位积极宣传,广泛发动青年科技工作者参与申报,使活动最大限度覆盖和影响广大青年。申报人(团队)请于2020年12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乐动平台客服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6办公室。
申报材料包括:《第二届“寻找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星”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业绩证明附件材料1式1份(装订成册),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业绩证明附件材料包括:
(1)个人或团队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相关官方宣传、文件等证明材料;
(8)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伟
联系电话:029-88308861
电子邮箱:tuanwei@nwu.edu.cn
附件:1. “寻找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星”活动评审办法
2. 第二届“寻找最美三秦青年科技之星”申报表
校团委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