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成功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在创建全国文明校园迎检工作期间,各工作组、各单位克服暑假气温高、人手紧张等困难,积极行动,分工协作,确保了各项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经学校同意,拟对创建全国文明校园迎检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先进集体:由学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名,学校研究确定。
2.先进个人:从各工作组、各单位参与迎检工作的教职工中推荐。其中:
(1)校内各党委分别推荐候选人2名,各直属党支部分别推荐候选人1名。
(2)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推荐候选人1名;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重合的按党组织推荐。
(3)各工作组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二、推荐条件
1.先进集体:高度重视迎检工作,服务创建工作大局,动员师生广泛参与,创建氛围浓厚,高质量完成迎检工作任务,具有标杆、示范作用;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文明创建打基础工作,在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材料报送等方面成绩突出。
2.先进个人: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积极参与创建工作,高质量完成迎检工作任务、成绩显著,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在推荐指标限额内,真正将在迎评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来。
2.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填写《乐动平台客服创建全国文明校园迎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11日前报文明办汇总,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1:乐动平台客服全国文明校园迎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文明办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