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7级新生本科生学生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院系在2017年9月6日前统计、审核办理本科生学生证的学生名单并填写《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附件1)。9月7日前将《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电子版(Excel2003格式)交长安校区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办公室。不提交《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将无法办理乘车优惠卡。(注:本科生证“火车票减价优待凭证”一页,“家庭所在地”即火车到站地址,务必与《火车票优惠卡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家庭住址”相同,否则将被视为虚假信息,无法享受火车票优惠)。家庭住址须填写火车站标准站名(附件2)。
2.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乐动平台客服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陕教生[2003]54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发放优惠卡条件是:学生就读的学校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办理乘车优惠卡,交长安校区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办公室统一办理。
3.各单位在办理本科生证时认真把关、严格审查。若发现多办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现象者,不仅取消其办证资格并且要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4.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安校区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办公室办理乘车优惠卡。各单位办理乘车优惠卡的时间如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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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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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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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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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上午
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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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地质学系
生命科学学院
化工学院
文化遗产学院
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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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下午
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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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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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上午
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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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数学学院
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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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下午
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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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城市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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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上午
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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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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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火车站标准站名.xls
火车票优惠卡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8月25日